劳荣枝案写入江西“两院”报告 死刑裁定正报请最高法核准******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记者 刘占昆 李韵涵)12日下午,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备受社会关注的劳荣枝案,均写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目前,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正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当天,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傅信平在作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到,过去五年,江西法院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守护公平正义,办理劳荣枝案、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张玉环故意杀人再审案等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案件。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丁顺生在作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也提到,过去五年,江西检方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依法对劳荣枝、曾春亮等重大恶性案件提起公诉。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有关案事例介绍显示,1996年至1999年间,劳荣枝与法子英(另案处理)共谋且分工明确,由劳荣枝在娱乐场所做陪侍小姐,物色有钱人为作案对象,分别在江西南昌、浙江温州、江苏常州、安徽合肥共同实施故意杀人、绑架、抢劫犯罪,造成7人死亡。案发后,劳荣枝一直潜逃,于2019年11月被抓获归案。
2021年9月,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劳荣枝不服,提出上诉。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附件中的案例简介披露,2022年11月,江西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该案入选202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完)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情节严重的,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公民个人信息”。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理由,通过购买、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合理处理,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